各縣、區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單位,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大慶市推廣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大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慶市推廣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
提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新發展理念和黨的二十大指出的“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引導功能,加快推廣綠色建材發展應用,促進我市建筑品質提升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圓滿完成推廣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的各項工作任務,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2〕35號)以及《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的通知》(黑財采〔2023〕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以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為目標,以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突出問題為導向,充分發揮政府采購促進綠色建材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實現建材推進我市建筑業工業和建筑業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和可持續發展,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和綠色城市建設,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綠色發展。
(二)基本原則。1.堅持先行先試、穩步推進。從政府采購類建筑工程項目著手,選擇一批試點項目探索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星級綠色建筑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通過試點項目示范帶動,逐步擴展范圍類別,加快推動星級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普及應用。2.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強化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切實提高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的應用比重。同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支持市場主體投資生產綠色建材和設計、開發、經營、應用星級綠色建筑。3.堅持協調統籌、合力推進。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強化試點項目采購、實施和履約驗收的監督管理,合力作戰,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完成。
(三)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逐步推廣綠色建材在我市的應用,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切實提高綠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應用比重,推動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初步建立推廣綠色建材政策支撐體系和工作推進機制,建成一批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動綠色城市發展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執行國家綠色建材需求標準。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以下簡稱《需求標準》)為基準,作為全市試點項目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施工、檢測、驗收等環節的重要依據。適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有關內容的建議,包括調整《需求標準》中已包含的建材產品指標要求,增加未包含的建材產品需求標準,或者細化不同建筑類型的需求標準等,報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建筑研究院)
(二)制定大慶市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依據《需求標準》,按照不設門檻、“標準制”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大慶市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三)建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機制。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引導有意向從事綠色建材認證的機構積極申請成為認證機構。具體認證方式按照《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貫徹落實〈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方案〉的意見》(黑市監聯〔2020〕11號)“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合格評定產品、過程和服務認證機構要求》GB/T27065及《綠色產品認證機構要求》RB/T242相關規定,申請從事綠色建材認證的認證機構,可由省住建廳、省工信廳推薦,市場監管總局商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決定”要求執行;指導取得認證資質的綠色建材機構根據《需求標準》和市場監管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目錄與認證實施規則要求,開展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在各自職能范圍內,加強對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四)發布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鼓勵綠色建材產品進行認證,加強準入監管,分批次動態發布通過認證、評價的第三方檢測的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牽頭單位: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五)設置綠色建材產品數據庫。以發布的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為基礎,向社會公開征集綠色建材產品,設置綠色建材產品數據庫。(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六)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根據我市特點和市場需求,加強與下游用戶的銜接,促進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推動綠色建材行業加快發展。(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七)實施綠色建材集中采購。根據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實際需求和綠色建材供應商生產實際,綜合考慮建材的通用性、標準化程度、金額和用量等因素,研究確定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的通用類建材種類并制定批量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等,編制采購文件,組織采購活動,分期分批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選定試點工程項目。以預算金額400萬元以上項目為重點,分別從學校、醫院、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在建工程項目中,市級及各區原則上每類選擇1-2個建設工程作為試點項目,市本級試點項目由責任單位報送。(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體育局)
(九)落實政府采購綠色建材政策要求。試點項目必須全面落實《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庫〔2022〕35號)和《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財辦庫〔2023〕52號)要求,按照《需求標準》,落實政府采購綠色建材政策要求。項目立項階段,要將《需求標準》有關要求嵌入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項目設計階段,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照《需求標準》等規范要求進行項目設計;招標采購階段,要將《需求標準》有關要求作為工程招標文件或采購文件一級合同文本的實質性要求,要求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并采購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綠色建材;施工階段,采購人應健全工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指定專職人員,明確其綠色建材采購及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職責,不具備條件的可聘用專業機構或人員,同時,強化施工現場監管,確保施工單位落實綠色建筑要求,使用符合《需求標準》的綠色建材;履約驗收階段,要根據《需求標準》制定相應的履約驗收標準,并與現行驗收程序有效融合,通過竣工驗收后的項目應申請獲得相應星級的綠色建筑標識,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牽頭單位: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打造綠色建材采購電子化平臺。1.建立政府采購綠色建材平臺。依托黑龍江省政府采購平臺,開通政府采購綠色建材模塊,實現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全過程、數字化管控。2.建立信息公開平臺。聚焦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維等關鍵環節信息,建立信息協同平臺,強化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信息公開。(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十一)強化試點項目全過程管理。1.研究制定綠色建材試點項目管理辦法,加強綠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重點對綠色建材使用、施工過程等進行管理,采取企業送檢和隨機抽取相結合,實施動態跟蹤和監管,保證試點項目按工程建設標準和《需求標準》施工。建設工程完工后,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組織履約驗收。2.建立綠色建材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機制,將落實政府采購綠色建材要求納入試點項目可研編制、立項審批等環節。(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
(十二)加強綠色金融保障。1.探索實施綠色金融保險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將金融保險機制引入試點項目和綠色建材市場,對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生產開展金融保險業務,創新開發相關險種,增強企業應對市場風險的實力。2.探索建立綠色融資政策和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相應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采取降低貸款利率、增加融資限額等辦法,提升企業的綠色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力。3.探索建立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機制,對支持推廣應用綠色建筑、綠色建材和支持試點項目落地成效明顯的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考核評價中給予傾斜。4.探索建立綠色金融貸款貼息制度。支持可循環可利用建材、超低能耗建材等新型綠色建材企業申請綠色融資主體認定,充分發揮綠色金融的保障作用。(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人民銀行、大慶銀保監分局)
(十三)加大財政資金支持。1.將試點項目工作等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落實相關財政激勵政策及安排落實財政資金。2.研究制定大慶市綠色建材試點項目獎補資金管理和引導扶持辦法,對綠色建材應用項目分段金額獎補、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十四)開展宣傳工作及業務培訓。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做好綠色建材政策解讀、宣傳及業務培訓工作,聘請研究機構、專家指導開展綠色建材標準化體系建設,擴大企業知曉面,引導建材企業積極參與試點,促進傳統建材企業向綠色建材企業轉型升級,提升綠色建筑品質,促進綠色建材產業發展等試點工作。(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十五)開展試點項目監督。1.市財政局要密切跟蹤試點情況,加強有關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在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處理。2.市審計局對綠色建材試點項目開展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十六)開展試點質量總結。根據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進行試點工作總結。從綠色建材使用的數量質量情況、各單項綠色建材在整個試點項目中的使用占比情況、工程造價成本增量情況、綠色建材企業數量及工業產值以及其他改進措施等方面入手,系統匯總相關試點項目的質量指標數據,形成有價值的試點數據和總結報告。探索建立綠色建材推廣工作長效工作機制,鞏固試點工作成果,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三、職責分工
(一)市財政局。負責綜合協調和資金支持工作。會同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部門做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督促專班成員及時制定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制度,研究確定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的通用類建材種類并制定批量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按時按季度報送綠色建材試點項目工作進展情況。
(二)市住建局。負責綠色建材的總體業務技術指導工作。制定大慶市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配合建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機制,設置綠色建材產品數據庫,制定試點項目管理辦法,做好綠色建材相關政策解讀、宣傳、業務培訓、電子化公開和綠色建材試點項目選取及全流程跟蹤管理等工作。
(三)市工信局。負責制定大慶市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配合建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機制,分批次發布綠色建材產品信息,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積極引導企業參與試點,促進企業轉型等工作。
(四)市市場監管局。建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機制,配合市工信局發布綠色建材產品信息工作。
(五)市發改委。負責建立綠色建材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機制,做好綠色建材試點項目可研編制、立項審批等工作。
(六)市金融辦。負責探索建立綠色金融保險機制、綠色融資政策等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材應用的相關制度體系。
(七)市審計局。負責對綠色建材試點項目開展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八)各試點項目建設單位。按要求實施開展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工作,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建立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內控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專班。由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共同牽頭,會同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教育局、市衛健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體育局、市金融辦、市審計局、市規劃建筑研究院等有關部門成立綠色建材試點工作專班,專班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綠色建材推廣試點工作,將本項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認真落實試點工作主體責任,推進完成試點工作目標任務。
(二)加強制度保障。建立工作例會制度,適時召開專班會議聽取情況匯報、部署工作任務、研究化解問題,保證試點工作按時間節點順利開展。建立工作專報制度,各成員單位要定期向工作專班報送綠色建材試點工作情況,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和市工信局要按季度定期向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工信廳以及市政府專題匯報階段性成果。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和市工信局適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推廣政策的解讀和輿論引導,向全社會開展綠色建材宣傳普及,提升社會綠色消費理念,提高對綠色建材的認同感;向建材企業開展綠色建材標準和技術推廣,提升企業對綠色建材的認知度和生產綠色建材的積極性。把發展大慶綠色建筑、扶持綠色建材企業發展作為重要宣傳內容,及時推介綠色建材企業優勢和亮點,提高綠色建材企業和品牌的知名度,打造大慶新名片。
(四)優化營商環境。以服務市場主體為著眼點,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創新研究。支持第三方單位在我市設立專門機構,開展綠色建材檢測、認證服務,探索檢測信息互認機制,形成綠色建材檢測、認證黑龍江省中心,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五)做好跟蹤評估。市直有關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動態跟蹤和工作督導,及時協調解決試點中的難點堵點,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相關意見建議,要及時反饋。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要定期組織試點情況評估,及時總結各區優秀試點經驗和成效,并在全市推廣。
內容來源:大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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